近期,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6个巡察组分别向市直机关工委、市中级法院党组等18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情况。

阳江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八届市阳江委第七轮巡察情况
2025-11-17 来源:阳江日报

近期,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6个巡察组分别向市直机关工委、市中级法院党组等18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情况。市委、市政府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反馈会议,传达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卢一先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要求。现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摘要登载如下。

市直机关工委:落实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未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纳入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统筹市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未按规定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评审费,违规发放补贴,对活动经费监管不到位,违反政府集中采购规定。领导班子分工不规范,党支部选举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存在违规情况。

市中级法院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审判工作质效、扫黑除恶、统筹全市法院诉源治理等工作有待加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差距。司法作风建设不严不实,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存在执行案款未按规定发放、诉讼费收退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补助。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有待提高。对以往巡察指出的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固定资产长期闲置等问题整改不力。

市检察院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e站工作质效有待提升,司法为民理念不够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履职不够到位。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视不够,对干警职工的管理监督不到位,违纪违法行为仍有发生,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干部人事工作有不足,党建工作有差距。对以往巡察指出的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市公安局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防范化解风险有待加强,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禁毒、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重点工作成效不足,命案防控力度有待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待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不够牢固,违法处置暂扣款,违法收取取保候审保证金,违规处置交通事故保证金,存在违规招标、采购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谈话提醒工作流于形式,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缺位。对以往巡察指出的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保障问题整改不到位。

江城区法院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不到位,司法服务能力不足,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力度有待加强。司法作风不严不实,队伍监督管理宽松软,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执行案款和诉讼费管理不到位,审判法庭新建项目配套工程采购方式不符合规定,违规办理移动通讯流量套餐,违规财务报销。执行党组议事决策、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回避制度不规范,对干警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对以往巡察指出的没有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机制等问题整改不力。

阳东区法院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缺失,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不到位,推动审判主业力度不足,未能充分发挥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效能,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到位率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审判执行领域违规违纪案件时有发生,执行案款和诉讼费管理不到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违规办理移动通讯流量套餐。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工作有待提高,对干警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对以往巡察指出的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不规范等问题整改不力。

阳春市法院党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办案质效仍有差距。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落实“三个规定”变形走样,执法工作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违规办理通讯流量套餐,违规发放奖金福利问题时有发生,工程项目建设存在违规违法问题。院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职责不明晰,干部职工存在亲属关系情况较普遍,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以往巡察指出的执行案款分配不及时、超期限审判、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足等问题边改边犯。

阳西县法院党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案件审判、执行等方面存在差距。对基层诉源治理服务项目监管不到位,工程项目管理存在违规招标、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等情况,违规办理通讯流量套餐,违规发放福利问题时有发生,领导干部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饭堂管理存在廉政风险。违反议事制度,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队伍日常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以往巡察指出的超期限审判、干部交流力度不足等问题边改边犯。

江城区检察院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扫黑除恶等工作推进力度不足,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报备工作不到位,非班子成员参与分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到位,案件质效有待提升。管党治党宽松软,干警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不到位,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干部工作和党建工作有短板。对以往巡察指出的个别职工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阳东区检察院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力度不足,案件质量有待提升,法律监督工作力度不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需加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视不够,作风建设有差距,政府集中采购不规范,工程项目和资产管理存在漏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干部人事工作有短板,党建工作有差距,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落实不到位。对以往巡察指出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阳春市检察院党组:落实高质量发展和检察专业化建设有差距,办案程序不够严谨,案件质量不够高,办案监管审核不严,检委会职能发挥不足,检察听证效能发挥不充分,协同办理涉黑恶线索联动不足。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违纪违法问题处理力度不足,违规变相发放津补贴、通讯补助,公车管理制度不严,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力,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重要规章制度未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制度更新不及时、执行不严,落实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有偏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严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力。

阳西县检察院党组:履行主责主业有待加强,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案件办理不够严谨、质量欠佳,检察听证效能发挥不充分,涉恶案件办理质效有待提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对工程项目建设缺乏监管,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不严格,违规变相发放津补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不规范,落实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精神不到位,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力,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对以往巡察指出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支部换届选举不及时等问题整改不力。

市公安局江城分局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力,禁毒、打击整治涉枪涉爆、打击盗抢等重点工作成效不足,执法办案不规范,个别民警保密意识不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待强化。存在对案件压案不办、对稳控人员处理不作为、办理户籍乱作为等问题,违纪违法问题突出,为民服务意识不够牢固,违法处置暂扣款及违法收取取保候审保证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存在违规采购问题。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缺位。

市公安局阳东分局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到位,禁毒、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成效不足,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力度有待加强,执法办案不规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待强化。有案不立、压案不办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为民服务意识不够牢固,违法处置暂扣款及违法收取取保候审保证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存在违规采购问题。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存在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研究决策问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不够规范。

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执法办案质效不高,对两法平台移送案件办理较慢,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工作有待提高,涉黑恶线索办结能力不足。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群众反映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不彻底,案件侦查存在久立未结现象,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和财务制度不严,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重要规章制度执行不严,存在先执行、后决策问题,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明显走过场,干警混岗问题突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到位。

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党委: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到位,对诈骗、盗窃等突出违法犯罪打击不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到位,社会治安防控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慵懒散”不良风气依然存在,为民服务、担当尽责有差距,违法处置涉案财物,违规发放补助。发展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档案审核工作失职,人岗分离问题突出,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辅警队伍党建工作薄弱。对以往巡察指出的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力度不够等问题整改不到位。

阳春市公安局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到位,未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毒品问题整治不力,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重大项目建设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慵懒散慢拖”不良风气依然存在,执法不规范问题突出,办案质量不高,违规发放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违法处置涉案财物,损害群众利益。个别大额开支规避党委监督,发展党员、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公务员考核及党员教育管理等规定不严格,违规招聘辅警。对以往巡察指出的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超标准接待等问题整改不力。

阳西县公安局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保密工作要求不力,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不到位,案件查办和打伞破网工作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慵懒散慢拖”不良风气依然存在,交通安全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等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履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责任不到位,执法不规范问题突出,选择性执法和执法不作为问题时有发生,违法处置涉案财物,存在违规发放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执行发展党员、干部轮岗交流、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制度不严格,人岗分离问题突出,辅警队伍党建工作薄弱。对以往巡察指出的个人借款长期不还、现金使用存在财务风险等问题整改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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