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惠州发布”微信公众号9月13日消息,惠州拟出台新政优化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引进人才等入户条件:在惠州参保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可申请落户,取消市辖区与市辖县差别化落户条件,取消年龄在45周岁以下、需与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市辖区需参保3至6个月的限制。
9月12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征求《惠州市户口迁入登记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落户新政拟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12日。
公告指出,新政将重点调整优化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引进人才等入户条件,新增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院及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5年内“先入户后就业”政策与中央省属驻惠单位干部职工、部队文职人员录聘用入户政策,系统整合政策内容。
在“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方面,新政将打破市辖区与市辖县的差别化限制,取消此前惠城中心区“居住满3年且就业参保满3年”、其他市辖区“居住满2年且就业参保满2年”的要求。调整后,只要持有惠州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或无自有产权住房但申请时在惠州参保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即可申请落户,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也可随迁。
“引进人才入户”条件同样迎来放宽。不仅取消市辖区与市辖县的差异,还不再限制“年龄45周岁以下”“与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市辖区“参保3至6个月”等要求。今后,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以及符合国家、省、市政策的引进人才,经迁入地人社部门核准即可申请入户。值得注意的是,非惠州户籍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院及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5年内可享受“先入户后就业”政策,无需人社部门核准,直接申请落户。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其他入户政策进行系统整合。保留亲属(非本市户籍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投靠,入学、毕业、转(退)学办理户口登记,录聘用、调动,回国定居入户和其他政策性安置入户渠道;依民政部门工作职能调整合并收养救助相关入户事项;完善户口迁回原籍或在本市恢复户口情形;增加中央省属驻惠单位干部职工、部队文职人员录聘用入户政策。
基于已全面放开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不再单设投资入户和购买商品房落户政策条款,用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涵盖,同时也取消了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迁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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