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请求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的申请书
2026-06-08 来源:阳江新闻网

致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贵局已以阳环东罚听〔2026〕15号立案并拟作出行政处罚。我深刻认识到此次环境违法源于管理不到位,已违反环境污染相关法规,对此,我深感愧疚。目前我场已完善整改并诚恳接受监督,现向社会公开道歉,请求贵局依法减轻处罚。

承诺人:俞文龙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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