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者家属缅怀逝者。

我市目前登记捐献器官志愿者超1万人,成功捐献214例——

生命尽头 他们选择成为一束光
2026-04-01 来源:阳江日报

器官捐献者家属缅怀逝者。

在缅怀活动上,到场人员向器官捐献者献花致敬。

■ 文/图 阳江日报记者 陈海涛

捐献器官,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个遥远而沉重的话题。它常常与死亡、告别、悲恸联系在一起,让人本能地想要回避。然而,当生命走到尽头,有人欣然作出捐献器官的选择,让“离世”变成另一种意义上的“被记住”——以他人的新生,延续自己的存在。

我市自2009年启动器官捐献工作以来,目前有超过1万名爱心人士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其中成功捐献214例。3月31日清明节前夕,一场以“生命·曙光”为主题的2026年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在广州增城正果万安园举行,来自全省各地的捐献者家属、移植康复者、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等代表齐聚于此,共同缅怀那些用生命最后余温点亮他人希望的人。

他们用生命的余温点亮新的希望

清明将至,雨润万物,也寄哀思。

3月31日,在增城正果万安园里的广东省红十字纪念园,一块块石碑静静伫立,上面刻着一个个捐献器官者的名字。我市5位遗体器官捐献者的18名家属在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参加此次缅怀纪念活动。

碑文无言,却诉说着一个个关于告别与延续的故事。“她是我的小女儿,每年都会记挂着想来看看。”今年70岁的市民冯先生携同妻子从阳江来到这里。夫妇二人熟练地找到标记着“2021年”的石碑,回头对记者说他们一眼就看到了女儿的名字——冯锦斯。2021年,冯先生的女儿因为尿毒症离世,时年34岁。由于患病期间得到社会各界的帮助,她生前主动联系市红十字会并提出捐献遗体的意愿。时隔5年,每每说起小女儿的乖巧、懂事,冯先生夫妇就忍不住落泪,转念想到这是完成女儿的“嘱咐”,又稍稍释怀。

市民张女士父亲的名字也刻在这块石碑上。2021年,他因患渐冻症离世。“我父亲是个善良的人,生前就交代我联系捐献遗体作为医学研究。”当天,张女士家4名亲人从阳江来到这里缅怀她的父亲。张女士说受父亲影响,自己也有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的打算。

当天,纪念园内庄严肃穆,全体人员集体向捐献者默哀致敬,共同缅怀追思捐献者。随后,人们排队依次向捐献者纪念碑敬献鲜花。人群中,时不时见到红了的眼眶,也时不时传出抽泣的声音。器官捐献者家属对逝者的思念从未停止。

连日的采访过程中,记者所了解到的关于器官捐献者的故事,大多是他们想尽自己最后的努力“为社会做点什么”,或平生最爱助人,家人以“器官捐献”作为完成逝者遗愿的方式。今年1月,身在四川成都的甄先生接到一个电话,说他在阳江旅居过冬的父亲突发疾病入院,且病情急转直下,生命垂危。甄先生急匆匆从成都赶到阳江见了父亲最后一面。

“七八年前,我父母就在四川一家医院办理了遗体捐献的志愿登记。”甄先生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坦言,当时父母让他作为家属签字同意他们捐献器官,心里还有点不舒服,后来父母反复做他的思想工作,他最终尊重了他们的意愿。

77岁的父亲在阳江逝世,甄先生原本还发愁如何将遗体运回四川,后来他辗转联系到市红十字会及南方医科大学。遗体捐献的手续,就在这座他并不熟悉的城市里,一项一项地办完。“现在我也想通了,等我走了以后也这样办。”甄先生说。

阳江214例成功捐献的每一个人,他们用生命的最后余温,点亮了他人的希望。他们的名字被刻在石碑上,更刻在了受助者与家属的心中。

在悲伤氛围中协调的“摆渡人”

每一例捐献背后,都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要在最悲伤的时刻,与病患家属谈论死亡与器官捐献。他们的工作名称是器官协调员,即向潜在的器官捐献者及其家属讲解器官捐献的意义和作用,劝说他们签署捐献器官登记表,以帮助有器官移植需求的患者。他们也被喻为“生命的摆渡人”。

记者了解到,在捐献过程中,每一次器官捐献都需要两个协调员在场——一个是医院协调员,负责监督手术获取的合法合规;一个是红会协调员,负责确保整个过程的公平公正。

陈德明是市红十字会协调员,2022年开始从事这项工作,至今将近4年。学医出身的他,也曾在临床工作了5年。“最大的挑战,是在家属最悲痛的时候开口去聊器官捐献这件事。”陈德明说,他要在这样的时刻,向一个刚刚被告知亲人无法救治的家庭,解释什么是脑死亡,什么是器官捐献,捐献后的器官会去哪里,整个过程如何确保公平公正。每一次开口,他都清楚,对面的人可能正处在崩溃的边缘,但如果不说,那些因为器官衰竭等待移植重获新生的人就少了一分希望。

在这次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上,记者还见到了来自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人体器官捐献获取组织的协调员郑咏钊。他已经做器官协调工作8年了。他主要负责整个阳江地区的器官捐献协调工作。一旦阳江任何一家二级以上医院发现潜在的器官捐献者,就要上报给他们,他们再第一时间从广州赶过来。ICU门口的长椅、深夜的医院走廊、家属休息室……这些都是他的“办公室”。

从事人体器官获取协调工作8年来,郑咏钊经手成功捐献的案例有七八十例,成功率约30%。“这意味着我跟10个家庭沟通,可能只有3个成功。”他说,但如果不主动去沟通,那连30%的机会都没有。他的手机24小时开机,一接到消息,当天就要出发。他每周至少要跑一次阳江,有时一周来两三次,有时候一次待一周。即使这样高频率地往返阳江,但是沟通成功捐献器官的案例平均下来一年才十个左右。

郑咏钊印象中最深刻的是一位经历肾衰竭的女病人。这位患者最终出现脑死亡,丈夫深知妻子在治病过程中经历了多少痛苦。当郑咏钊与他沟通捐献器官时,其丈夫毫不犹豫地同意捐出妻子的肝脏,因为他不希望妻子受过的痛苦,再发生在别人身上。送妻子进手术室时,丈夫最后亲吻了她的脸颊。这个画面郑咏钊记了很久。8年间,他也一次次被捐献者家属的大爱所震撼、温暖。

郑咏钊在采访中提到,有时观念偏见的阻力,比技术问题更难逾越。有人觉得捐献器官会影响遗容,有人只是单纯觉得“人不应该动刀”。目前器官捐献数量与患者移植需求之间仍存在较大缺口,他希望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了解并参与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事业,加入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的队伍,用行动传递希望,用爱心点亮生命。

政策护航让大爱无后顾之忧

传递这份沉甸甸的“生命的礼物”,离不开制度体系的保驾护航。

器官捐献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登记、协调、获取、分配、移植等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影响捐献的顺利实现。正是制度的规范与透明,让捐献者的善意得以妥善安放,让家属的信任得以充分回应。

2023年,国务院对《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进行修订,颁布《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并于2024年5月1日正式施行。新条例的名称中新增了“捐献”二字,将“人体器官捐献”这一章由4条增加到7条。这一变化看似细微,却意味深长——它意味着国家对器官捐献事业的推动,从侧重“移植技术”转向了更加重视“捐献源头”,标志着我国器官捐献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也明确提出要求:各地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要全面建立医学捐献服务站,将器官捐献的宣传、咨询、登记等工作前移到医疗一线。阳江迅速响应。去年9月以来,市卫生健康局积极推进此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均已设立服务站,形成覆盖城乡的医学捐献服务网络。从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到阳东区人民医院、阳春市人民医院,再到海陵区人民医院、高新区人民医院,13家医疗机构的服务站,像13个支点,撑起了阳江器官捐献工作的基层网络。

3月28日,记者走进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在病区的一角,门上挂着一块牌子——医学捐献服务站。房间不大,墙上贴着器官捐献的宣传海报,展架上摆放着《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指南》等宣传册。

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李润军介绍,医学捐献服务站的主要工作,是向公众宣传普及器官捐献知识,为有意愿的市民提供登记咨询,同时也承担着潜在捐献者的发现与评估、协助完成捐献流程等职责。对于普通人来说,这里是了解信息的第一站;对于那些在ICU门口经历着煎熬的家庭来说,这里是一个可以寻求帮助和支持的地方。

“如果群众有器官捐献意愿,或者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都可以到这些服务站来咨询。”市红十字会“三献”负责人陈德明表示,服务站的意义不仅在于提供便利,更在于让器官捐献这件事,变得不再那么陌生和遥远。

至于捐献本身,市民最关心的问题无非几个:谁可以捐?怎么捐?捐什么?医学捐献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都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捐献,通过书面形式、遗嘱,或者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管理系统,填写志愿登记表即可。如果生前没有明确表示不同意捐献,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也可以共同决定。肝脏、肾脏、心脏、肺脏、胰腺、小肠等器官均可捐献,眼角膜、皮肤、骨骼等组织,或者整个遗体,也同样可以。而所有捐献的器官,都必须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进行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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