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吴晓霞)未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上路属于违法行为,而且一旦发生事故,责任还要车主自己承担。然而,近期,我市有部分机动车车主在交强险快到期续保时,遭遇保险公司拒绝承保。对此,市保险行业协会提醒,交强险承保是保险公司的法定义务,任何拒保、拖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均属违法,在投保交强险时遭遇拒保、拖延或附加条件,车主务必保留证据,并进行维权。
“由于事故率高,而且赔付的比例高,车辆投保交强险时不受保险公司‘待见’。”近日,有营运车辆车主反映称,自己的车辆交强险快到期时,到原来的保险公司续保,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不给保。对于车主来说,买不到交强险,车不能上路,有车也只能干瞪眼。据了解,近期,我市有部分车主反映,想给自己的车辆续保交强险时,遭遇被保险公司以“系统故障”“名额已满”“业务调整”等为由拒绝承保的情况。
“交强险不是‘可选项’,而是‘必选项’,保险公司拒保交强险涉嫌违法。”市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车主不买交强险,车辆无法上路行驶(交警查扣+罚款);保险公司不卖交强险,则直接违反法律与行业承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据介绍,为严格落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发挥交强险在防范和化解道路交通事故风险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我市15家财产保险公司针对“拒保”乱象已向社会公开作出了服务承诺: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承保;不捆绑销售、不附加条件。
若遇拒保,车主该如何维权?该负责人提醒,车主在投保交强险时遭遇拒保、拖延或附加条件,务必保留证据(如通话录音、书面通知、现场照片等),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一是向保险公司总部投诉:直接拨打保单上标注的客服热线(或我市保险公司公开的服务热线),要求其限期纠正违规行为并完成承保;二是向监管部门举报:拨打金融监管总局消费者投诉热线12378,或登录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提交投诉材料,监管部门将依法对违规保险公司进行处罚;三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若涉及捆绑销售、虚假宣传等行为,可同步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维护自身公平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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