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张影 通讯员/杨敏)实现“全科开考”,总分值从原有的1000分调整为800分……10月20日,市教育局印发《阳江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从2025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旨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科开考”+“分数 + 等级” 呈现,总分调整为 800 分
《意见》提出全面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下称“学考”)制度改革,考试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7~9年级)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等12门科目,实现“全科开考”。
在成绩呈现上,采用“分数+等级”的方式。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等10个科目以分数计入学考总分,总分值从原有的1000分调整为800分。具体分值分配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含听说3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70分、地理45分、物理90分(含实验操作9分)、化学60分(含实验操作6分)、生物学45分(含实验操作5分)、体育与健康70分。艺术、信息科技科目成绩则以等级呈现,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升学参考依据。
本次改革将根据学科特点采用多样化的考试方式,积极探索应用计算机进行考试。外语实行“笔试+听说”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采用“笔试+实验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由“现场统一考试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构成。
构建多元招生录取模式,促进公平与均衡发展
《意见》就招生录取模式进行了一系列完善,指出建立健全 “基于学考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的模式,依据考生志愿、计分科目成绩,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择优录取。
优化录取批次与方式。招生录取原则上分为自主招生、名额分配招生、统一招生3个类别。采用统一录取和自主招生等多种录取方式,并积极探索开展普通高中学校均衡派位招生。
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每所公办优质普通高中需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规范自主招生、推动普职协调发展。有条件的学校可自主招生区域内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应届毕业生,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年度招生计划的10%,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班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完善中职学校招生机制,优质中职学校可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选择职业教育。
保障特殊群体权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阳江参加中考可享受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其随迁子女,也平等享受相关升学政策。招生学校需创造条件招收符合标准的残疾考生随班就读,不得因残疾拒绝招收。
强化规范执行,确保改革平稳落地
为确保改革规范有序推进,《意见》从考试招生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在规范招生行为上,严禁普通高中提前招生、免试招生、无计划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以高额奖励、虚假宣传等争抢生源,严禁挖抢县中优质生源,严禁招收借(挂)读生;中职学校不得提前招收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同时,全面清理国家规定以外的中考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实行加分或优待项目、分值、资格、名单公示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在信息公开与监督上,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及时公布招生政策、计划、录取办法、加分名单等信息,严禁公布、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此外,建立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畅通咨询、申诉和举报渠道。
在保障措施上,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实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落实;要求初中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严禁压缩体育与健康、艺术、实验操作等课时;同时加强师资、实验室、标准化考点等硬件建设,保障学考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据悉,该《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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