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吴晓霞 通讯员/林毅)第18号台风“桦加沙”对我市造成严重的影响。9月26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该局已收到了牵头承保部门人保财险阳江市分公司预赔付的420万元巨灾指数保险赔款,用于防灾防损以及灾后救助工作。
巨灾指数保险是指政府运用保险机制,通过制度性安排,将因发生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保险形式进行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合同生效后一旦遭遇自然灾害,且达到一定的指数级别,将触发预设保险赔付条件获得赔偿。
今年6月底,我市以市财政局为投保主体,再次投保巨灾指数保险项目,保费规模1071万元,覆盖台风、强降雨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风险。7月以来,我市已连续3次触发巨灾指数保险,累计获赔763万元的保险金,此次赔付为我市第3笔巨灾指数保险赔款。此前,7月份的台风“韦帕”导致灾害事件共收到赔付293万元,其中台风灾害获赔付173万元,强降雨灾害获赔付120万元;8月上旬的强降雨灾害获赔付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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