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费先霞 通讯员/谢璇 贾荣花)“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开发成本所含的开发间接费用都包括哪些?”“购买了土地后,对土地进行开发,但没有正式建房,现在计划将土地转让,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开发成本是否允许加计扣除?”近日,在阳春市税务局税企共建活动现场,税务人员就企业关注的土地增值税及税收风险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和政策解读。
据悉,为助力房地产企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深化税企共治,阳春市税务局联合阳春市房地产协会开展税企共建活动,邀请20多家房地产企业代表参与活动,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并就政策内容、纳税申报等方面进行互动解答,进一步提升“政策找人”精度。现场,税务部门以解决土地增值税这一难点堵点问题为突破口,为参与活动的企业送上土地增值税政策汇编,其中包含政策解读、纳税申报、针对性答疑解难等内容,并围绕税务部门如何充分发挥职能,更好促进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进行探讨交流。税务部门还结合2023年“宪法宣传周”,向参与活动的企业发放有关宪法知识、最新税收政策以及便民办税缴费等宣传资料,助力税收法治环境建设。
“税务部门有针对性的解答让我们对土地增值税政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帮助我们有效地规避涉税风险。”阳春市金海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廖业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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