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第4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现将“中广核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场项目调整变更海洋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征求意见稿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广核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场项目调整变更工程
项目地点: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南侧、海陵岛东南侧海域
项目内容:项目拟布置73台5.5MW风电机组,配套建设陆上集控中心、220kV海上升压站一座和海底电缆。原环评已于2017年12月取得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批准意见,但在项目详勘阶段,由于现场水文条件、地质条件等的限制,对原环评中的海上升压站位置、风机位置、风机桩基以及海缆进行了微调,建设规模未发生改变。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见公示网页附件1。
建设单位提供纸质报告供公众查阅,如需查阅请联系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七项。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公示网页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公示期限内请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以下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必须注明其依据及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广核阳江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梅君
电话:15692093901
邮箱:154755200@qq.com
(八)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电话:18611092370
邮箱:568375765@qq.com
中广核阳江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5日
附件1:《中广核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场项目调整变更海洋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征求意见稿)》
附件2:中广核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场项目调整变更海洋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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