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房”是近年来在互联网背景下,兴起的一种新的住宿形态。人们只要拿起手机、动动手指,就可以在网上完成房源的发布、预定、交易等步骤,和“网约车”一样方便。记者发现,“美团”“携程旅行”“途家民宿”“蚂蚁短租”等网络平台上有大量阳江地区的“网约房”房源,对于入住登记的要求却各有不同,有部分“网约房”可自助入住,房东房客不面对面接触,入住也不需要登记身份证。
制图/谢国瑞
部分“网约房”
不用登记可入住
“在线上付完钱,不需要和房东见面就可直接入住了。”房客张先生说,日前他一家人到海陵岛旅行,通过网络平台预定了敏捷黄金海岸一间公寓,入住时凭房东发来的密码即可开门入住,也不用登记身份证。记者在美团APP上搜索阳江地区民宿,看到海陵岛敏捷黄金海岸一间亲子房,一室两床,可住4人,价格为142.2元/晚,须知提示:预定后可自助入住。房东表示,自助入住就是凭密码直接入住,不需要办理其他手续,入住时不用进行身份证登记。
近日,记者在携程APP上搜索阳江地区民宿,显示出大量房源。这些房源大部分是公寓,也有部分是自建房改造而成。市区东汇城一间酒店式公寓房,公开信息显示房间面积为40平方米,一室一卫一床,宜住2人,价格为148元/晚。房东表示可自助入住,只要在平台上实名登记后进行预定,下单后即可凭密码入住,入住时无需再提供身份证登记。之后,记者又找到市区鸳鸯湖附近一家由自建房改造而成的民宿。房东也表示,只要在平台上实名登记后预定,入住时可以不用登记身份证。
此外,中集国际城小区的一间二房一厅套房,标价268.2元/晚。公开信息显示,该套房有两张床,可住4人。记者咨询房东,入住时还需身份证登记?房东表示,只要在网络平台上实名认证后预定,入住时就不用再进行身份证登记,到小区后会有人接待。
记者在途家民宿、蚂蚁短租等APP上,同样看到与携程旅行、美团上类似的情况,凡是公开信息显示可“自助入住”的房源,基本上只要在平台上实名登记后预定,入住时都可以不用再登记身份证。
便捷实惠“网约房”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大多数房客而言,“网约房”不仅实惠,还能获得个性化的服务。“今年国庆假期,我带孩子去海陵岛旅游,在网上预定了一间北欧风格的家庭套房,房间就在十里银滩附近,很安静,有家的感觉。”佛山游客陈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外出旅游,基本都是住“网约房”,既方便又实惠。
“网约房”给人们带来便捷、舒适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问题。记者在连日的调查中了解到,部分“网约房”在居民小区内,对小区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和安全隐患。“我们小区有一些房屋被改造成民宿,房东通过网络发布信息接待旅客住宿,致使小区人员流动性大、治安管理存在隐患。”市区西平北路某小区业主薛先生表示,入住旅客的作息时间和居民不同,有的房客会在房间里喝酒打牌到深夜,对其他业主造成滋扰。
2015年开始在海陵岛北洛湾经营民宿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当年民宿业刚刚兴起,缺乏监管,能主动办证的更是少数。但她办民宿的理念是长期经营,所以一开始就办了证。张女士说,民宿办证需要到公安、消防、工商、税务、卫生监督等部门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办证的民宿都安装了与公安部门联网的信息采集系统,按照规定进行住客实名登记,一人一证入住登记。张女士坦言,目前海陵岛仍有部分民宿没有办证,这些民宿没有与公安部门联网,也就没办法将入住人的身份信息上传公安部门。这意味着,万一发生意外,房东根本不能第一时间报警。除此之外,没有办证的民宿大部分没有“双梯”(即两条安全逃生通道),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记者从我市公安部门了解到,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第六条: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第十一条: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第十二条: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六、十一、十二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处罚有关人员;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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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出台民宿管理暂行办法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21日,广东省政府发布第260号令,发布了《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出台,对民宿定义、管理原则、政府和部门职责、行业协会、发展导向、民宿规划、开办要求和程序、经营规范、服务与监管、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第十三条:民宿经营应当符合以下治安管理基本要求:(一)安装治安主管部门认可的民宿住客信息采集系统,按照规定进行住客实名登记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登记,并按照要求上报治安主管部门;(二)配备必要的防盗、视频监控等安全技术防范设施。
第二十五条: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为民宿经营者提供交易服务的,应当对其实名登记,审查民宿信息的真实性。发现存在虚假信息或者违法行为的,应当停止提供服务。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不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治安主管部门认可的民宿住客信息采集系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治安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安装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不按照规定对住客进行实名登记并及时上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开展民宿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业内人士指出,“网约房”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作为新的经济业态,满足了不少消费者个性化、定制化的需求,让消费者享受到不同的服务体验,同时通过互联网对房屋资源进行了有效配置,值得鼓励。此次《办法》的出台,从无明确的规范到明确经营制度加强监管体系,为民宿经营提供指引,为民宿监管提供依据,具有系统性与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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