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法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将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判定为洗钱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对洗钱罪的罚则规定如下:没收实施洗钱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一对资助恐怖活动罪及其处罚的规定如下: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办理哪些保险业务时需配合开展客户身份识别?
(一)订立保险费金额在一定数额以上的保险合同。
(二)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金额在一定数额以上。
(三)申请解除保险合同时,退还的保险费或者退还的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金额在一定数额以上。
客户身份识别基本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一)自然人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
(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可证明客户依法设立或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
远离洗钱,我们该怎么做?
(一)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二)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三)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四)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
(五)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六)远离网络洗钱
(七)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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