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户的气瓶将被逐步回收,鼓励使用天然气、电等替代能源

阳江禁止高层建筑使用瓶装液化气

高层住户的气瓶将被逐步回收,鼓励使用天然气、电等替代能源

2025-12-19 来源:阳江日报

马南供气站的工作人员正在检查气瓶。 张志达 摄

阳江日报讯(记者/张志达)近日,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发布《关于禁止高层建筑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规定禁止液化石油气气瓶进入高层建筑。记者走访市区部分供气站点了解到,目前相关经营企业已开始执行新规,高层住户则需在《通告》发布30日内完成自查自纠。

根据《通告》,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及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均被列入禁止范围。禁止行为包括将液化石油气气瓶通过电梯、楼梯等方式带入高层建筑,以及在建筑内存放、使用液化石油气气瓶。相关经营企业亦不得向高层建筑用户销售、配送瓶装液化石油气。

18日,记者走访了市区部分燃气供应站点。在阳江市晨熙煤气有限公司马南供气站,工作人员正对气瓶进行扫码检查,该站当天15公斤装的瓶装气价格为100元/瓶。当问及新规影响时,供气站负责人表示已收到通知,将严格审核配送地址不再向高层建筑送气。在阳江市晨熙煤气有限公司石湾供气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供气站近期已开始联合街道、社区、物业公司等向用户宣传新规,并将逐步回收高层住户的气瓶。

《通告》指出,液化石油气气瓶具有易燃易爆特性,在高层建筑中一旦发生泄漏或爆炸,极易因“烟囱效应”导致火势迅速蔓延,增加救援难度,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根据安排,自12月10日《通告》发布起30日内为自查自纠期。之后,各县(市、区)工作专班将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对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警告、罚款乃至吊销许可证等处罚。同时,我市将加快推进高层建筑管道燃气覆盖,鼓励居民使用电等替代能源,并协调企业提供气瓶回收便利。目前,相关宣传与整改工作已逐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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