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江日报讯(记者/吴晓霞)近日,17岁少年罗家祺因救助落水阿婆不幸溺亡一事引发社会关注。遇到溺水事故应如何正确展开施救?有哪些注意事项?对此,阳春神鹰救援队队长余仕强指出,会游泳不等于会救生,未受过专业培训或经验欠缺者不要直接下水施救,遇到有人溺水可通过岸上“叫、伸、抛”的施救方法进行救援,避免自身陷入危险。
“遇到他人溺水,就算会游泳的人都不应贸然下水救人或手拉手组成‘人链’救援,尤其是未成年人,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余仕强说,未经过专业培训者,原则上严禁下水救援。溺水者慌乱中求生时,出于本能会死死抓住靠近的一切人员、物体,热心人士贸然下水,不但救不了人,反而可能自己也被拖入水中陷入危险。
青少年体力有限、心智尚未成熟、应急经验不足,贸然下水施救更易发生意外。此外,即使施救人员较多,也不要以手拉手的方式下水救援。“手拉手下水救援的过程中,如有人脱手,可能会造成连环溺水的严重后果。”余仕强补充道。
“野外水域水的深度不好判断,且存在暗流、漩涡等很多不确定因素,如遇到他人不慎落水,切勿盲目施救,需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再开展救援。”余仕强指出,如看到他人溺水,可在岸上通过“叫伸抛”法施救,且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救援,都要以保障自身安全为前提。
据介绍,“叫”是指第一时间向周围大声呼喊寻求成年人帮助,以及拨打110、119、120等救援电话。“伸”是指向溺水者递送延伸物,如将木棍、竹竿等伸向溺水者,将其拖拽上岸,且递送延伸物时,必须站在安全牢固的位置,拖拽时降低自身重心,以保证自己不会被拖下水为前提。“抛”是指将绳索、救生圈等能漂浮的物品抛给溺水者,为其提供浮力,但要注意绳索末端不可以缠绕固定在施救者的手上或身上。
余仕强提醒,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未成年人要牢记防溺水“六不”原则:一是不私自下水游泳;二是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三是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四是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五是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六是不盲目下水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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