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赋码药品医保将拒付

本月起医保药品须扫“追溯码”结算

未赋码药品医保将拒付

2025-07-07 来源:阳江日报

药店店员正在扫描药品上的追溯码。 吴晓霞 摄

阳江日报讯(记者/吴晓霞)7月1日起,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按要求扫药品追溯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旨在杜绝倒卖“回流药”等违法行为。

药品追溯码相当于药品的“电子身份证”,是每盒药品唯一的身份标识。应用医保追溯码,通过“一药一码”管理,是进一步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举措。如果不扫追溯码,很有可能让群众购买到“回流药”,而“回流药”可能经历多次转手、储存条件不当,导致药品失效、变质甚至产生有害物质,也会让假药流入药品零售市场,严重危害群众健康。

“如果市民要用医保卡买药,我们必须扫药品追溯码,对于市民而言,买药的流程是不受影响的。”近日,记者以顾客的身份来到阳东区德政路一家连锁药店,该药店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市民购药结算时,明确了要用医保卡支付后,他们在结账环节按规定扫一下药品追溯码录入信息,主要是保证卖出去的药不是“回流药”。

“早在去年开始,定点零售药店已按‘应扫尽扫’的原则及时全量采集上传药品追溯码至医保信息平台。”阳江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启动药品追溯码采集工作后,该公司下辖定点零售药店已接入了追溯码系统,做到“应扫尽扫”。7月1日起,药店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按要求扫追溯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执行“应采尽采、依码结算、依码支付”。

除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外,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也实施了“依码结算”。“药品追溯码具有唯一性,扫码能够精准拦截‘回流药’,将大幅提升患者用药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市人民医院医保科负责人介绍,7月1日开始,患者在该医院的门诊、住院和出院取药,药师发药时都要对药品扫描追溯码,以免回流串换药品通过正规渠道流入患者手中。如果药品出现质量问题,医保部门也能顺藤摸瓜快速定位流向。取药后,患者也可扫描追溯码查询药品信息。

据了解,市民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取药后,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药品追溯信息查询”功能,扫描药盒上的药品追溯码,即可获取详细的药品销售信息。如结果显示“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且确为本人购买,则说明此药品合法合规;如并非本人购买,或显示“查询到有2次及以上的销售信息”,则说明此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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