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林可欣)记者近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从2025年1月1日起,我市调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提标后,全市城镇低保标准不变,按照860元/人·月执行,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663元/人·月,较上年标准增加18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达到77.09%,进一步缩小城乡社会救助差距;全市城镇特困标准不变,按照1376元/人·月执行,农村特困标准提升至1061元/人·月,较上年标准增加29元/人·月。
该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差水平分别达到不低于679元/人·月、365元/人·月;各县(市、区)对补差未达标的月份按发布实施新标准当月的低保名册补发低保救助资金。其中,今年新纳保的低保对象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
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低保家庭为28006户64123人(其中城镇低保家庭4950户9876人,农村低保家庭23056户54247人),全市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4459人(其中城镇特困人员1344人,农村特困人员13115人)。1-5月份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6087.25万元,发放供养资金7689.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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