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吴晓霞 通讯员/廖璐璐)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

企业职工可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申请者须符合一定条件,审核通过后次月起计发待遇

2025-04-17 来源:阳江日报

阳江日报讯(记者/吴晓霞 通讯员/廖璐璐)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我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鉴定结论在一年有效期内,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领取病残津贴期间,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病残津贴待遇能领多少?据介绍,病残津贴待遇标准分3种情况:一是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以内的,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政策同步调整。当领取病残津贴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办理退休手续,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符合弹性提前退休条件的,可申请弹性提前退休。

二是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时,累计缴费年限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照全国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比例同步调整。当参保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时,病残津贴重新核算。

三是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照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比例同步调整。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支付12个月的病残津贴;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增加3个月的病残津贴。

参保人员如何申请病残津贴待遇?据了解,未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已超过一年的,且最后参保地为我市的,可到市人社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已激活银行账户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等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从本人申请的次月起计发病残津贴待遇,并将病残津贴待遇发放到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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