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吴晓霞)11月22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2025年度,我市低保边缘家庭中其他成员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的起付标准为3177元,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的起付标准为7942元,倾斜救助起付标准同样为7942元。
我市医疗救助对象包括:经我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经我市残联部门认定的重度残疾人;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
据介绍,根据《阳江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按70%的比例予以医疗救助,年度救助起付标准为我市上上年度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年度救助限额为12万元。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按70%的比例予以救助,年度救助起付标准为我市上上年度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年度救助限额为12万元。
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以及年度救助限额以上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达到我市上上年度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5%的,超过我市上上年度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5%以上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进行倾斜救助,支付比例为80%,倾斜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5万元。
据了解,2023年度我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7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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