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吴晓霞)8月21日,记者从市税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5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出售本市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本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江城区的何女士在今年6月份出售了一套自有住房后,又在7月份新购入了一套住房,收到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8000元的退税“红包”后,她满是欢喜:“之前就听说换购住房的居民可以退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后,我也能享受上了。购置新房不久,就收到了税务局工作人员的电话提醒,告知我符合居民换购住房退个人所得税的条件以及办理所需的资料,辅导我填写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让我享受到了国家的好政策。”
“自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实施以来,我们持续加强与住建部门的信息共享,确保纳税人方便快捷地享受政策红利,支持更多家庭实现‘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的住房改善梦想。”市税务局税务人员告诉记者,政策实施至今,已为纳税人办理退税业务159人次,延续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将为有“卖一买一”需求的家庭提供更充裕的时间窗口和坚实的政策保障。同时,该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主动靠前服务,在系统上核对数据,发现符合换购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后,电话联系向其宣传介绍退税政策,助力换购住房家庭个人所得税退税“红包”精准落袋。
展开阅读全文
网友评论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