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把农村小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抓手,统筹市县镇三级监督力量,聚焦立项、施工、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打出“清单式自查+联合督查+铁腕办案+系统治理”组合拳,推动农村小微工程在阳光下运行,为加力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撰文/王文清
随着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我市各地农村集中供水、道路硬化、垃圾处理、厕所改建、水利疏通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小微工程项目遍地开花,这些民生工程不仅有效补齐了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了村容村貌,还为群众增收提供了重要支撑。
但是,由于项目金额小、审批程序简单、点多面广等因素,该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监管不到位、程序不规范等管理漏洞,容易滋生腐败问题。个别基层党员干部违规直接插手或间接参与工程项目问题突出,有的“肢解”工程化整为零避开招投标,有的违规将工程发包给优亲厚友,有的吃拿卡要从中渔利,这些“暗箱操作”严重破坏了基层政治生态,更导致部分小微工程项目质量大打折扣。
“民生工程岂能建成中看不中用的‘豆腐渣’工程?这些质量不过关的项目现在看起来有模有样,但是后期就会原形毕露,不但没能真正发挥作用,甚至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等各种问题,这些都是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一些村级工程项目问题突出,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坚决予以纠治。
群众的利益和关切,就是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着力点。市纪委监委坚持上下“一盘棋”,印发工作方案,建立“市统筹、县主抓、镇村落实”工作机制,对全市2022年以来农村小微工程项目进行清仓起底“大体检”。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纪(工)委创新“室组地”联动、“纪巡审”协同立体监督体系,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监督重点内容,并联合审计、财政、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组建专项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直插现场、破土验质等方式,对隐蔽工程、资金流向等深挖细查。
随着专项整治的深入推进,全市农村小微工程建设领域各种问题乱象被逐渐揪出。例如,九届阳东区委第四轮巡察共向被巡察的7个镇和19条村反馈农村小微工程领域问题16个,包括项目前期调研不足导致进度滞后、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工程款支付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向区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阳西县工作专班采用铁铲、铁镐、钢尺等设备,对该县农村小微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解剖式”检查,共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201个,结合项目的预算书、竣工图、结算书对违约金额开展估算,发现相关工程项目不按合同施工,需核减工程款超1000万元。
专项整治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共梳理农村小微工程项目4796个,“清单式”起底其中问题乱象,找病灶、开良方、施良策,督促推动问题整改213个,及时压责纠偏,推动全市农村小微工程规范管理、阳光公开。
办案是最直观的标尺,也是最有力的震慑。针对农村小微工程建设领域乱象背后所潜藏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问题线索排查,从快从严、精准发力,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吃拿卡要、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以及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查处。
江城区纪委监委紧盯村干部直接承揽、变相承包、规避招标、干扰工程等违规违纪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共立案36人,党纪政务处分36人。阳东区纪委监委对那龙镇某村委会套取工程款、东城镇某村污水处理池容积严重“缩水”等问题立案查处5人。阳春市纪委监委深挖基层党员干部插手工程、收受贿赂、监管失责等问题线索,共立案36人,留置3人,3名涉案人员主动投案,推动公安部门刑拘11人。阳西县纪委监委对重点问题线索实行提级查办、挂牌督办,共立案129件,党纪政务处分117人,追缴金额168万元。
阳西县程村镇委原书记卢关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阳春市河西街道党工委原书记王承锋毫无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项目款支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纪检监察机关的高压惩治下,一批“靠工程吃工程”的腐败分子无处遁形、纷纷落马,最终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发现问题线索187条,立案203人,留置7人,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65个,批评教育和处理28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99人,挽回经济损失1276.82万元,形成强大震慑。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利益链。如阳春市纪委监委对农村小微工程领域中设法围猎、拉公职人员下水的社会老板从严惩治,立案行贿人员8人。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农村小微工程绝不容许‘蛀虫’‘白蚁’的啃食蚕食。”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把案件查办作为深化专项整治的有力抓手,始终保持高压震慑,加强对相关问题线索的起底,发现一批、甄别一批,让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无处藏身。
既要雷霆手段抓整治,更需长效机制防未病。专项整治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相贯通,针对查办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有关地区和主管部门举一反三、狠抓整改,通过推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厘清职责权限,着力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运行,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前后半篇文章”。
阳春市纪委监委针对农村小微工程建设领域暴露出的阳春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监管能力薄弱、第三方投审公司监督不力、监理公司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推动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撤销原中心建制,升级组建阳春市政府直管的阳春市政府投资审核中心。新投审中心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占比100%,增设事前评估、评估论证和概算审核3道专门针对工程项目立项阶段的监管程序,打造“立项”到“决算”的全链条监管体系,确保财政资金“用得准、放得稳、管得严”。截至目前,该中心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拆旧复垦、人居环境整治、集中供水等25个工程项目存在的偷工减料、结算不实问题进行全面复审,共节约财政资金2425.84万元。
阳西县纪委监委全面分析该县农村小微工程项目现状、存在问题及深层次原因,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关于开展农村小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专报》呈报阳西县委,县委对专报给予肯定并要求进一步压实农业农村、住建、财政等职能部门责任,在小微工程项目监管验收、资金支付等整改整治上下功夫、见真章、动真格、出实效。同时,推动修订完善《阳西县实施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印发《阳西县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7份,进一步压实发包单位主体责任,防止工程发包过程中的随意转包现象,有效规范竣工验收流程,从源头上保证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质量。
此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充分研判、归纳剖析,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0份,推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33项,堵塞监管漏洞,进一步筑牢小微工程“防护堤”。其中,海陵区纪检监察工委向闸坡镇乡村振兴办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建立制度2项,推动加强对乡村振兴项目的日常监管;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针对平冈镇某村委会干部擅自发包集体项目问题发出监察建议书2份,要求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平冈镇政府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确保农村用地审批、村务管理规范有序。
“小微工程承载大民生。我们将持续深化专项整治成果,把监督执纪执法嵌入乡村振兴全过程,以刚性监管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廉动力’,切实保障小微工程项目真正惠及广大老百姓。”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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