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许倩 通讯员/林慧婵)为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我市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征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和广东省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政策的基础上,叠加安排1600万元,面向自5月1日起在我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消费者,发放8000张、每张面值2000元的通用券,可用于加油、餐饮、商超、家电消费。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5月1日起,消费者在我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后,由汽车经销商为消费者代办申领通用券,经销商向市商务局提供购车发票和购车者身份证复印件,市商务局审核通过后,向消费者云闪付APP账户发放通用券。领券用户在有效期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通过云闪付支付,可直接抵扣通用券优惠金额。相同面值的通用券可叠加使用。
截至6月2日,我市参与通用券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有40家,范围涵盖江城区、阳东区和阳春市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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