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爆料一家媒体公司规定,员工朋友圈不能屏蔽同事,违者罚款100元;邮箱未按公司规定签名也罚钱……公司行政称,这都是按照公司员工手册操作的,这是公司规定员工必须遵守。(12月11日《新京报》)
从法律角度说,这样的公司规定实在太奇葩,严重侵犯和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没有任何道理可言,必须废止。微信朋友圈终究是私人表达空间,不属于公司办公用品,更不是公司的“公家地盘”。
员工微信朋友圈要不要屏蔽同事、屏蔽哪些同事,以及个人微信朋友圈里发什么内容、转发什么内容、要不要点赞他人朋友圈,都属于个人私事,老板无权干涉。员工要不要屏蔽同事的朋友圈均由员工个人决定,公司必须尊重员工的选择,不能横加干涉。公司规定员工朋友圈不能屏蔽同事,或者必须转发公司公众号内容等管理手段,实质上逾越了公私边界,是对员工私生活领域的粗暴干涉和对员工隐私权的侵犯,严重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私分明,尊重员工合法权益,公司守住分寸和界限,这是现代企业管理应有的原则,任何时候不能违背。
何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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