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李柳枝)近日,市林业局发布关于对破坏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线索举报给予奖励的公告,鼓励社会公众积极支持参与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根据公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举报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关破坏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具体包括:非法猎捕、杀害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非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食用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生产、经营使用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其他破坏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
举报人可通过拨打报警电话110或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电话0662-3353830举报,也可到市林业局现场举报或投递举报信件。举报时,需提供详细准确的线索信息,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情形,并尽可能提供照片、视频、录音等相关证据以及可能的涉案人员、车辆等信息。对故意捏造事实、恶意举报、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的,根据线索价值和案件性质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立行政案件查处的,奖励人民币300元;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立刑事案件查处的,奖励人民币500元。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