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费先霞 通讯员/陈德泽)机动车检测是守护道路安全的重要关口,但个别检测机构却为不合格车辆“开绿灯”,殊不知已触犯法律红线。近日,市中级法院通报一起检测公司员工因出具虚假报告获刑的案例。
2022年,某检测公司取得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为提升车辆检测通过率,牟取非法利益,该公司管理人员陈某等四人指使员工张某篡改检测数据,向收费人员李某报备虚假信息,为空车质量不及格的机动车出具虚假《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并指使刘某、田某(另案处理)使用作弊器、车辆替检等违法手段,为环保检测不及格的机动车出具虚假《在用车检验(测)报告》。经统计,该公司非法获利150余万元。
江城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某检测公司作为承担机动车安全检测环保检测职责的中介组织,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陈某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余三名管理人员及张某、李某作为直接责任人员,亦应以该罪论处。根据犯罪情节、地位、作用和社会危害度,判处某检测公司罚金80万元;陈某等四名管理人员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个月;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李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对各被告人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没收各被告人作案工具。某检测公司及陈某等人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表示,机动车检测机构是机动车技术状况评估和合规性判定的专业机构,其出具的检测报告是车辆安全准入和环保监管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与生命健康。本案中,被告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员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来检车辆不符合安全或环保检验标准,仍然为其开“绿灯”,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且涉案车辆数量多、非法获利数额大,不仅扰乱行业正常经营秩序,更对道路交通安全与公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依法应予惩处。
法官提醒,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严格依照国家标准和操作规范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切勿弄虚作假;广大车主亦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贪图省事或心存侥幸。